首页 招采百科 湖南省岳阳财政: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湖南省岳阳财政: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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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9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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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南省岳阳财政坚持“透明公开,规范高效”的采购理念,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大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保驾护航,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近年来,湖南省岳阳财政坚持“透明公开,规范高效”的采购理念,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大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保驾护航,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建立意向公开制度。出台《岳阳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及采购实体落实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预算单位应当于每年“二上”预算上报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第一季度采购意向,每年2月、5月、8月的20日前公开下一季度采购意向,因特殊原因未能按季度公开采购意向的,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同时,明确采购意向的公开渠道为“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预算单位也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发布《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及采购实体做好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明确采购内控涵盖统筹管理、绩效管理、落实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信息支撑、营商环境、完善机制和其他事项等12大类。
三、拓展电子卖场功能。将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对接,采购公告、专家评委等信息实现同步,既达到政府采购的法定要求,也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地方特色服务。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邀请、成交、验收、终止、异常和处理等公告以及公示平台等功能,为采买双方提供了操作便利。通过上述举措,岳阳市电子卖场进行交易的采购单位达1751家,2021年累计交易额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一。
四、降低招标指标门槛。出台《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降低了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了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五、开展供应商库清理。发文对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布置,认真组织市直各预算单位、其他采购实体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市直各预算单位、其他采购实体的自查情况,并结合市本级的实际,重点选取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等方面的采购项目进行核查。同时,要求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法定监管,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标签:营商环境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