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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大数据融合应用的思考

板块:招采百科
发布时间:2020-10-15 15:00:00
阅读数:1461

摘要:随着数字中国的大力建设,许多企业意识到业务数据化的重要性,在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基础上,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与企业内部的合同、生产、营销、财务、OA办公等信息系统相互联通

随着“互联网+”招标采购的飞速发展,电子招标投标也呈现出一些新问题、新变化、新趋势 。本文从招标投标大数据的融合应用 角度阐述电子招标投标将不再是纸质线下形式的招标活动简单的迁移到互联网进行线上操作。

一、 电子招投标推动内部数据共享融合

随着数字中国的大力建设,许多企业意识到业务数据化的重要性,在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基础上,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与企业内部的合同、生产、营销、财务、OA办公等信息系统相互联通,通过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手段,将公司招标采购业务与生产经营活动深度绑定,以业务流为载体、数据流为主线,具象复现业务的执行过程、进度与趋势,实现业务节点“处处可见”,形成更广义、更全面的业务数据化闭环覆盖,全面提升跨专业协同质量和整体运作效率。




二、 电子招投标推动外部数据共享融合

经过这么多年,虽然电子招标投标已经收集到大量的招标采购数据,但这些数据很多在服务器中“落灰”,要么就是局限于招标人内部小范围应用。其中的原因可能是系统不相通或者是数据标准不统一。随着“互联网+”招标采购的发展,跨专业、跨行业的数据共享融合将成为未来的趋势。一是逐步建立健全招标采购活动数据目录体系和数据标准,为数据共享应用提供统一语言,切实解决数据定义不统一、数据标准统一等问题。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与政府间的数据共享融合,既包括市场主体快速获取工商、司法、征信等政府权威数据,直接应用于招标采购,也包括基于招标投标这一海量、真实的交易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客观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服务政府决策。三是加强市场主体间的数据共享,基于互利互惠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枢纽作用,推动履约评价、信用记录等信息的双边、多边、供应链上下游、区域内、行业内甚至全社会互认,通过市场自发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氛围。

三、电子招投标推动数据价值深度挖掘

数据共享只是手段,利用好数据发挥出数据的真正价值才是目的。一方面,推动数据为智能采购服务,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汇聚供应链各环节供应商绩效信息,应用社会诚信体系数据,开展计算机智能辅助评标、在线自动授标,进一步提升采购质效,甚至在未来法律许可的前提下,不再依靠专家评审、由计算机依托历史数据、资格业绩、投标报价等自动评审,驱动招标采购从单一阶段的程序化采购向全供应链的智能化采购转型。另一方面,依托数据提供衍生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多维分析、业务预测、风险预警、策略优化,打造招标采购“智慧大脑”;同时,探索数据内在联系和关联规律,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开展供应链金融、公共采购指数、供应商资信评价等增值服务,推动实现“数据业务化”。

 “互联网+”招标采购的快速发展,电子招标投标将不再是纸质线下形式的招标活动简单的迁移到互联网进行线上操作,招标投标系统互联、数据信息共享已成为共识,基于大数据等技术的智能采购、数据上链以及衍生服务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来源:筑龙电子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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