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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正式发布!

板块:筑龙新闻
发布时间:2019-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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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9年3月18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公告,批准发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自2019年5月1日开始实施。

2019年3月18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公告,批准发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自2019年5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组织编制,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共采购有限公司、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参与起草,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审查、批准和发布,并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标准号为T/CFLP0016-2019。



该标准属于行业推荐性自律规范,适用于广大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与执行机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也适用于国有企业采购代理机构。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以外,其他自愿进行招标、非招标,以及招标失败后依法不再招标的各种采购活动,可采用本规范的各类采购方式。

据该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川生介绍,自2017年11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成立“国有企业采购操作与管理规范”课题组以来,邀请了政府采购、企业采购、工程招标和法律、财务方面的专家40多人组成起草组,先后召开了六次专家会议、三次评审会议,走访调研了十多家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数易其稿,并分别向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和征求意见,最终完成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编制工作。该标准参考国际公共采购的通用方式,并结合我国大型央企、地方国企的采购实践经验,规定了国有企业采购的方式、组织形式及操作程序等内容,并在“采购的分类管理”、“采购方式”、“采购的监督方式”等方面有所创新。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秘书长彭新良介绍说,该标准将弥补当前国有企业采购法规缺失的问题,解决当前国有企业采购人员在采购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困惑,既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采购的国际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促进采购过程依法合规、阳光透明、高效运行,也可为下一步有关部门制定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法规奠定基础。该标准首次公开发布实施后,起草组将结合广大国有企业的实践情况,对规范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欢迎广大国有企业和业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

来源:北京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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